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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多形式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24-01-11 15:33:12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赵小春点击:

中国甘肃在线康县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本次《条例》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带头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近日,康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纪委常委会,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背景及主要内容,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

与此同时,康县纪委监委将《条例》学习作为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对违纪情形、管理周期、责任链条及《条例》‘改、增、删’部分的内容进行全面领学,引导干部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准确把握处分依据,把学习贯彻《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康县纪委监委还以室、组为单位,组织干部充分利用网上资源,开展“新旧条例对照学、新增内容重点学、联系实际结合学”等多形式多渠道的研讨学习活动,进一步督促纪检干部找准工作切入点,精准把握各项措施规定,做到融会贯通、指导实践。

“学好用好新修订《条例》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要通过《条例》学习,改进工作理念和方法,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有效化解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案件审理是案件最后一道关口,我们要坚持新旧对照、学用结合,认真把握违纪情形、量纪尺度、责任链条等方面内容,严把审核关,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监督执纪的具体行动。”机关各室进行着激烈的讨论。

此外,康县纪委监委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依托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活动等,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微媒体积极跟进转发《条例》系列解读、修订条文对照表等内容,为党员干部随时学、随地学打造“微指尖”学习平台。

下一步,康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探索完善“领导带头学、集中专题学、室组研讨学、个人自主学”等方式,有效运用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青年干部讲堂等载体,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抓好《条例》学习贯彻执行,在全县上下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张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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