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广网兰州11月28日消息(记者张磊)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11月17号和18号,中国之声重点关注了“兰州九位市民因自来水苯超标起诉水务公司等三家企业”一案,昨天下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9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本月17日和18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先后审理了三起市民起诉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被告的侵权责任纠纷案。
据了解,市民的主要诉求是:自来水苯污染事件导致原告正常生活、工作秩序被打乱,同时高价购买瓶装水,致使原告及其家人精神上倍受焦虑,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向原告分别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其公开赔礼道歉。
经审理,城关区法院认为:发生在2014年4月11日的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确实对全市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了不当影响,威立雅公司对事件的发生存在疏于管理方面的过错,对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威立雅公司在事件发生之后,主动向政府报告,积极查找、确定事件原因,排除妨害。通过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公开赔礼道歉,并且减退相应水量、水费等方式对停用自来水期间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各原告要求威立雅公司就其个体利益单独赔偿,既缺乏必要性,亦不符合公共危机事件背景下因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平衡而应当考量的合理性。所以各原告对威立雅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对于各原告要求兰州石化分公司、中石油集团公司、中石油股份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因不存在负有连带责任的前提基础,所以说各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亦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城关法院判决驳回各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在昨天宣判后,几名当事人表示,在当天宣判现场,一名原告当庭表示上诉,而其他原告正在表示考虑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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