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甘肃在线两当讯 近年来,两当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导向,立足县域实际,推行“1+3+N”工作机制(“1”为两当法院,“3”指案涉地检察院、司法局、综治中心,“N”代表涉案行政机关),构建起“源头预防、复议引导、协调化解、法援兜底、诉讼终局”的全链条行政争议治理体系,有效降低行政争议成讼率与行政机关败诉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县域样板。
打破壁垒 建强“多方联动”协同化解体系
针对行政争议化解“单打独斗”的痛点,两当法院联合司法、执法、监督力量建立常态化协同化解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一是搭建联动平台。制定《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明确法院及案涉地检察院、司法局、综治中心等单位职责,在县综治中心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组建由员额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综治工作人员构成的专业化解队伍,实现“一个平台受理、一套机制运转、多方力量联动”,为争议化解提供实体化支撑。二是畅通流转程序。细化案件移送标准与时限,在立案环节主动告知当事人调处渠道;对进入复议、诉讼且具备化解条件的案件,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移送协调化解中心。对具备化解的案件于开庭后3个工作日内移送并发出《协调化解建议函》,化解中心5个工作日内启动调处,行政机关7个工作日内报送联络人及化解方案,形成“接收—分派—化解—反馈—确认或转诉讼”的完整闭环,确保流转高效规范。三是明确化解范围。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划定行政赔偿补偿、自由裁量权争议、群体性纠纷、涉公共利益案件、民生领域处罚及土地房屋征收登记等8类重点化解案件,精准锚定工作重心,推动同类争议批量化解、源头治理。目前,共发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建议函67份,协调化解案件37件。
关口前移 构建“复议先行”源头治理机制
坚持“前端引导、非诉优先”原则,把行政复议作为化解争议的主渠道,推动化解关口前移,实现“矛盾早发现、争议早化解”。一是健全复议渠道。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行政复议工作站,配备专职人员提供法律咨询、申请指引、材料初审等服务,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复议途径;推行“码上复议”便捷服务,张贴复议二维码、开通线上平台,实现“扫码即达、一键提交、全程可查”,同步关联法律法规及案例库,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提升复议申请便利度。二是强化联动调解。推行“复议+调解”模式,针对征地拆迁、行政处罚等高发案件,由复议机关联合行政机关开展联合调解,力争在复议阶段化解矛盾;建立复议与诉讼信息共享机制,法院定期反馈复议后成讼案件情况,协同优化化解路径,推动“能调尽调、应调尽调”,从源头减少行政诉讼增量。三是压实治理责任。以提升化解质效为核心,明确“行政复议化解率提升20%、行政诉讼案件总量下降20%、行政机关败诉率降低20%”工作目标,通过分层过滤、梯次化解,构建“前端化解一批、法律援助一批、诉讼终结一批”的治理体系,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走深走实。该机制运行以来,引导先行复议案件共25件,复议后成诉率下降80%。
精准赋能 完善“法律援助”权益保障机制
聚焦群众诉讼能力不足及疑难复杂案件,构建精准化法律援助机制,打通争议化解“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感受到法治温度。一是建立助诉维权机构。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站,重点面向低收入群体、老年人、残疾人等诉讼能力较弱的群众,以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帮助,保障其平等参与争议化解的权利。二是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函制度,法院在诉讼中发现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弱且诉求合理的,在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向法律援助中心发出建议函并附案件材料;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专业律师承办,实现“精准对接、专业援助”,帮助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三是深化沟通衔接机制。建立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定期通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研讨疑难复杂援助案件,并针对援助律师开展行政争议化解专题培训,提升其专业服务能力,推动法律援助服务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有效衔接,进一步夯实权益保障的工作基础。目前,已成功办理跨县域法律援助案件3件,助推2件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闭环发力 健全全链条保障落实机制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要求各行政部门切实承担化解行政争议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协调化解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位。通过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行化解争议,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政府公信力建设。二是强化协同联动。行政审判工作中,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一次现场调查走访、一次庭审观摩、一次座谈交流),定期组织相关单位研讨争议化解难点堵点,交流办案经验,完善工作流程与机制。发现涉及公共利益的诉讼线索,及时通报检察机关;针对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依法制发司法建议,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实现源头与系统治理。自集中管辖以来,联合检察、司法、行政等机关召开座谈交流与联席会议17次,推动“府院联动、多方协同、靶向施策”解纷格局见效,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三是规范化解标准。明确各类案件的调处时限,一般案件30日内办结;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对于经调解或和解达成一致的案件,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撤诉、制作专门的化解笔录或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并依法申请司法确认,确保化解结果合法有效且具备可执行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通”的社会效果。 (两当县委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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