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1日凌晨23时36分,康县政府专职队接到119指挥中心调度命令称:位于康县城关镇城关加油站对面一民房起火,火势较大,情况十分紧急。接警后,中队立即出动一辆水罐消防车七名指战员赶赴现场。 0时02分到达火灾现场,经侦查,并与现场群众了解后情况后,现场为一栋单层的民房着火,房内无人员被困,火势正处于发展阶段,并伴随有大量浓烟向四周蔓延,若不及时采取控制,后果不堪设想。作战命令下达后,切断着火房屋电源,在现场相对安全的空地设置分水器、水枪阵地,警戒组做好警戒工作。指战员分工明确,有条不紊的投入到战斗中去,0时55分,火势得到了进一步的控制。经过全体指战员四十多分钟的紧急扑救,成功扑灭现场全部明火,随后指挥员进入现场检查确认现场无复燃可能,现场移交给户主,随后教导员对本次出警进行安全讲评,发现火灾扑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1时38分中队收整器材安全返回。
作者:甘肃陇南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漆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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