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湖镇地处庄浪县西北部,西接静宁县,东靠宁夏隆德县,属两省三县六乡镇中心。距县城27公里,庄静、秦隆公路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下辖16个行政村,113个自然社,33个镇属机关单位。辖区面积110.9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59836亩。城区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建成面积2.2平方公里。另有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
南湖镇2010年全镇国内生产总值19300万元,工业总产值完成8100万元,第三产业完成3200万元,财政收入34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55元。
平均海拔1589米,年平均气温8.2℃,全年无霜期150天。年末常用耕地面积3989万亩,乡镇行政区域面积8390万亩。

1995年南湖镇被平凉地区列为小城镇建设试点镇以来,镇党委、镇政府抢抓 机遇,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投入,按照"统一规划、超前设计、分步实施"的思路,全面开始了拆迁建设。在城镇建设上共完成投资8454万元,对小城镇进行全方位的拆迁整治,拓宽了东华街、西华街、维新街、中心路、希望路5条旧路,打通了公园路、寺巷路和消防路3条新路,配套建成了排洪渠、人行道衬砌、铺油、硬化等基础工程,"三街五路五大区"的主体框架初步形成。
镇党委、镇政府提出了"依法治镇、文明建镇、工贸强镇、科技兴镇"的发展战略,投资200万元的百货市场和投资1000万元的农贸市场已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投资50万元,在城区安装路灯65盏;投资100万元,对南湖公园进行开发,在南湖公园内新筑湖堤1000米使水域面积达到了60亩,栽植金丝柳600株、油松500株、廊坊杨4000株、刺柏150株、侧柏6万株。良好的投资政策和环境,受到了各地客商的青睐。
南湖镇商业网点达到665户,个体工商户达到632户,其中外来本镇商办企业118户,以粉条、砖瓦加工为主的私营、民营企业达到68户,"工贸型"小城镇的雏型基本形成。

2009年庄浪县南湖镇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授予"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田间道路不畅,严重制约了农业机械化、产业 化的发展。我镇把田间道路建设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效益、方便群众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政府倡导、村级协调、群众自愿、民主议事的办法措施,去冬今春以来,共有高房、石阳、石峡、大庄等9个村50个社,采取人机结合方法,筹资43.4万元,投劳1.7万人次,新建田间道路76条137公里,覆盖山川耕地37800多亩,初步形成了覆盖全镇山川耕地的田间道路网。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着重把握两个原则,一是村社干部不得参予决策、资金筹措、管理和开支,只负责村与村、社与社之间地块的协调、路线的规划和劳力的组织;二是不得违背民意,必须采取群众自愿,实行民主决策,由村或社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表决,并推选出村民代表全面负责资金的筹措、管理和开支,帐务公开,不搞硬性摊派。

关于我们|媒体合作|广告服务|版权声明|联系我们|网站地图|友情链接
| 友链申请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486号
Copyright©2006-2019中国甘肃在线(甘肃地方门户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