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寨河回族乡位于平凉市崆峒区北部塬区,东接香莲乡,西连西阳乡,南依白庙乡和大秦乡,北与宁夏彭阳县毗邻,属省列贫困乡之一。全乡总土地面积8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3万亩。境内被大芦、小芦河分成两沟、两塬,属黄土高原沟壑丘陵区,山地占85%,塬地占15%。平均海拔1440米,年降雨量400-500毫米,年平均气温8.6℃,无霜期160天。全乡共有12个行政村,75个村民小组,3339户14656人。驻乡单位有信用社、派出所、卫生院、兽医站、水厂、供电所、财政所等单位。
2.历史沿革。寨河乡1952年11月至1956年12月,北新区成立时,乡名以数字代称为六乡,1953年7月改为地名称呼,称为寨子乡, 1955年9月北新区建制撤销,寨河乡划归为安国区。1958年3月,撤销区建制时,高寨乡与寨河乡合并为寨河乡,1958年9月,市、县合并后,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寨河、白庙乡合并,成立高峰人民公社,同年12月,市委对人民公社建制进行了调整,将东风、高峰公社合并,调整为安国公社。1961年6月,设立三合公社,1981年3月,平凉县人民政府决定,将三合公社更名为寨河公社,1984年5月,将寨河乡改为回族乡。
乡历届党委、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苦干实干,使全乡政治、经济、文化及各项社会事业出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大发展。2003年底,全乡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428万元,年均递增24%;完成农业总产值1450.9万元;完成工商企业总值2270万元;财政收入7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650元,粮食总产量达到6200吨。--大力调整种植业结构,促进农业产业优化升级。以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和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引导农业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2003年,全乡粮食种植面积3.8万亩,其中夏粮面积2万亩,地膜玉米面积8600亩,定单农业面积1100亩,马铃薯面积5400亩,优质小杂粮3000亩;油料种植面积6600亩,蔬菜种植面积2500亩。
--农业商品生产稳步发展,草畜林果支柱产业初具规模。根据自然、资源优势,下大功夫培育典型,形成了黄牛、小尾寒羊两个养殖基地和鄢铺、姬山两个千亩草产业基地,初步建成了草畜林果四大主导产业。全乡饲草种植面积达2万亩,造林3.4万亩。黄牛饲养量达1.63万头,羊饲养量达1.2万只,年出售商品牛、羊1.3万头(只),总收入达1460万元。

(1)水利建设:一是投资500多万元,建成上滩人饮工程1处,闫湾水厂1座,高寨小型供水工程1处,可解决上滩等11个村56个社2474户8100人和6300头大家畜的饮水难问题;二是投资42万元,建成以柴油机提灌为主的可移动式小提灌点20处。
(2)电网改造。全乡已实施农电网改造工程的村6个,农电入户率达100%。
(3)道路建设。通过乡党委、政府的积极协调与投资投资,已建成了以惠宝公路为主干线,辅以内联村社、辐射周边的公路网络,达到了村村通汽车目标。
(4)通讯建设。通过积极协调,在乡政府驻地修建移动通讯发射塔1座,电话程控塔2座(乡政府驻地1座,高寨村1座)。全乡移动、程控电话用户率达20%以上。
(5)小城镇建设:乡政府采取"政府投、个体集"的方式在乡政府驻地和高寨村建成以建材、铁器加工、粮油贩运、交通运输、餐饮服务为主的农副产品集散地2处。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3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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