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许沛洁) 放羊时天气太冷,放羊人遂点着耕地里的菜籽壳和秸秆取暖,没想到却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共计140.475亩。昨日,定西市渭源县法院公布这起案件的一审判决,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放羊人朱某有期徒刑10个月。
经查,2015年3月13日12时许,朱某在渭源县会川镇南沟村葫芦坡社牧儿山放羊时为了取暖,将位于山庄窝窝林地下面聂某某家耕地中的菜籽壳和秸秆点着,继而引发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朱某与赶到现场的群众积极抢救火灾,后朱某随会川镇林站站长到林站接受调查。经勘验,中心现场位于会川镇南沟村葫芦坡社山庄窝窝和田家河乡韦家河村马家山社交界处的牧儿山,东至会川镇南沟村葫芦坡社农户林地、南至双插牌湾、西至田家河乡韦家河村马家山社农户林地、北至大插牌梁及南沟村农户林地。火灾过火面积共计140.475亩,其中未成林造林地为85.429亩,宜林地为55.046亩,经济损失共计65932.5元。
渭源县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朱某在放牧取暖过程中因过失行为导致林地发生火灾,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案发后,被告人朱某及时参与抢救火灾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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