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部商报讯(记者李杨 实习生曹燕)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七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一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经2015年8月7日省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七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共33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一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2项,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和调整其他事项共70项,另外决定省级政府部门新增行政审批项目共13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经2015年8月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七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共33项,其中,行政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项,取消部分审批内容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合并实施行政审批项目7项,向市州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项,其中包括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由省安监局下放至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向市州(县市区)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审批项目14项,其中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由省安监局下放至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县级部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一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2项。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和调整其他事项共70项,其中取消政府内部管理事项9项,取消部分内容的政府内部管理事项29项,下放备案制管理事项3项,下放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2项,其中热电联产企业的热力出厂价格由省发展改革委下放到市州政府;兰州、天水、酒泉、庆阳市的殡葬服务价格由省发展改革委下放到市州政府;下放部分审批权限的事项10项;经省政府同意市州政府取消部分内容的政府内部管理事项3项,市州政府下放部分内容的政府内部管理事项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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