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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筹资金5亿元以下的城建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

时间:2015-07-27 10:13:20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马海花点击:

    近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前期进度,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精神,兰州市日前出台规定,将对企业投资的城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进行调整,企业自筹资金总投资5亿元以下的城建项目将实行备案制管理,不再进行审核。

  根据规定,兰州市城建项目投资中包含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以上的项目,以政府投资行为按审批制管理;由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城建项目,实行核准制管理;由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总投资在5亿元以下的城建项目,经征求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市国土、规划部门的意见后,按备案制管理。

  这些城建项目的范畴主要指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范围内涉及市建设局、市城管委、市生态建设局、市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建设项目。

  本报首席记者崔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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