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3月24日9时30分,玉门市新市区工作人员马某报警称:有人驾驶车辆进出小区时不慎将门口的大理石损坏,请求出警。
接警后,玉关路派出所民警及时赶赴现场,并帮助其调取监控发现,系李某因驾驶技术不娴熟,驾驶车辆出小区大门时,不慎将车刮蹭到大门口,将门口的大理石损坏,民警联系李某,李某表示将负责门口的大理石维修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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