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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情系群众 古稀老人终为心安

时间:2021-09-10 17:30:36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赵小春点击:

中国甘肃在线武都讯(通讯员 王立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

秋色连波,初秋的天空格外湛蓝。周一的上午,位于西堤路交叉路口的武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里,工作人员正在忙碌有序地接待来访、处理案件。这时,来了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说要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窗口的工作人员随即进行了热情接待。

经过一番交谈后,了解到这位老人李某,1946年出生,老伴已过世多年,膝下有三子,两儿一女。由于考虑到子女都有自己的家庭,住在一起不方便,在老伴过世后,李某就独自住在老房子中。偶有琐事,就由小女儿抽空照料。但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李某身体日渐孱弱,不仅生活不能自理,还患有严重的脑梗、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前些年家中分地,老人与两个儿子产生了分歧,最近几年也是由小女儿照顾老人,两个儿子也置若罔闻。今年以来医生叮嘱李某的女儿,老人身边要有人照看,如无人照顾的话会随时有生命危险,另外由于各种身体的毛病,李某还需要长期服药,高昂的医药费让李某个人无力承担,小女儿收入有限家庭负担重。无奈之下,女儿陪同李某来到了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赡养问题。

      了解到老人具体情况之后,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随即开通对李某的绿色通道,随后对老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做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安慰老人不必伤心,法律援助中心会竭尽全力帮助其解决困难,申请当天便指派相关专业律师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来到老人住处了解详细情况,并向老人仔细解释法律援助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一直对老人进行安慰,在了解到老人两个儿子的具体情况之后,当天即向区人民法院立案。案件转交承办法官后,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告知该案具体情况,承办法官予以提前排期开庭。开庭之后,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解说和真情开解下,老人两个儿子自知理亏,当庭承诺老人的赡养费以及医疗费用由他们一并承担,并承担后续赡养老人的义务。

本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赡养费纠纷案件。受援人与子女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继而部分子女对古稀老人不管不顾,区法律援助中心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老人解决赡养问题。对于受援人的子女,由于他们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想当然的理解为没有给他们分土地,他们就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开庭时,援助律师对于被告的这种误解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不仅是公民的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子女不仅应从物质上对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父母给予帮助,更要从精神上予以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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