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甘肃在线甘南讯(通讯员:完么卓玛)近日,合作市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一起银饰工艺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找准矛盾症结、耐心释法疏导,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撤诉,不仅实质性化解商事争议,更保住了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良好司法效果。
据悉,原、被告长期保持银饰工艺品买卖合作关系,被告常年在原告处进货,并按期陆续结算货款。合作期间,原告完成全部供货义务后,被告尚欠剩余货款78258元未支付。原告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催告结算,被告始终拒接电话、拒不沟通,无奈之下,原告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依据书面材料径行裁判,而是坚持溯源解纷、深入查清案件事实。通过分别约谈双方当事人、细致梳理交易经过,法官查明案件矛盾根源:被告并非恶意拖欠货款,而是因原告曾存在未按时供货的情形,导致被告错失客源、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被告因此心生不满、拒绝结清剩余货款,双方沟通彻底中断,矛盾不断激化。
厘清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柔性司法理念,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平衡双方利益。一方面,向被告明确买卖合同权利义务,告知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是买受人的法定责任,长期拖欠货款、消极沟通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充分体谅被告经营损失,引导原告正视自身迟延供货的履约瑕疵,理性看待纠纷争议。
在承办法官的细致调解和积极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均放下对立情绪、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和解合意:被告当场同意全额支付剩余78258元货款,原告充分考虑案件实际情况,自愿放弃全部利息诉求,并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纠纷妥善化解后,原、被告双方均对法院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双方一致表示,此次纠纷系合作过程中的沟通误会所致,今后将摒弃隔阂、诚信履约、良性沟通,继续保持长期、稳定的商事合作关系。
下一步,合作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坚持能动司法、源头治理,积极践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商事纠纷处理成本,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力营造稳定、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合作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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