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宋芳科 通讯员 高兴瑞)昨日,张掖高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一审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5年2月11日至3月5日,宋某某租用一足浴中心以开设游戏厅名义购置3台游戏机、8台老虎机设赌场供他人赌博。接群众举报后,公安机关于3月6日凌晨对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宋某某等8人在游戏厅用游戏机、老虎机进行赌博。当场查获宋某某赌资3450元;赌博游戏机11台。经高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鉴定,上述11台游戏机均为电子赌博机。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宋某某在经营游戏厅期间,账面记录获利44950元,其中未收回欠款19600元,实际非法获利25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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