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实现规范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二、加强中西部地区资源勘查,优先安排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步增加财政支持和建设投资;
三、调整加工业的布局,引导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四、理顺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增强中西部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
五、加强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联合与合作,鼓励向中西部地区投资,引导人才向中西部流动。
六、鼓励外商到中西部地区投资。
1、中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紧制定利用外资优势产业和优势项目目录,报经国家批准后实施。目录内项目可享受《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政策,对其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务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按《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放宽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领域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条件,放宽中西部地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持股比例限制。
3、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招待期满后的三年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再投资的项目,凡外资比例达到25%以上的,均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5、允许沿海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承包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工作精神,南华镇牢固树立"管理强镇、创新活镇、共建兴镇"的理念,采取有力措施"护航"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全镇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打牢基础,推动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建设有保障。镇党委成立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并拟定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明确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要求,对全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提出了硬性要求和约束性考核标准,强化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
二是健全学习机制,学习制度有保障。把实际工作与理论学习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组学习组织、学习考勤、学习心得交流和学习检查考核等制度,把中心组学习纳入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用制度保障全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三是完善考核方式,学习成果有保障。一方面,在每次学习结束后,镇党委都要求党员干部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坚持每季度评比优秀心得体会文章一次,并将评比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还将学习成果的检验与编报《南华工作》相结合。要求每个机关干部结合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定期编写、上报信息、保证质量。通过这一举措,不仅保证了信息编报的质量,也更好地促进了机关干部的学习,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四是拓展学习阵地,学习环境有保障。把学习阵地建设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加强和优化学习环境建设,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了专项经费用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2012年,我镇征订了各类党报、党刊100余份,主要有《人民日报》、《甘肃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经济日报》、《张掖日报》等,订购了中央推荐书目30余种,涉及《邓小平文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大趋势》、《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读本》、《解读"十二五"》等各类图书1000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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