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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须报告

时间:2015-10-13 10:26:33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马海花点击: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房惠玲)10月12日记者获悉,日前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暂行规定》,要求党员干部不得以子女满月、参军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晋职晋级、庆生祝寿等名目宴请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

  《规定》明确,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要坚持文明节俭、一事一办的原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或参与婚丧宴请,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规模范围,不准邀请厅直属事业单位、市州(县、区)民政系统人员和服务对象参加。不准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分地点或采取其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实行报告制度,宴请事由、时间、地点,宴请人员范围、人数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签定廉政承诺。操办婚嫁事宜的,应提前15天报告;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15天内补办报告手续。实行一事一报制度,党员干部操办的各种婚丧事宜均要逐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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