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田小东)8月13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甘肃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基金扣减办法》,明确,对违反新农合政策规定、侵害参合农民利益及侵占新农合基金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管理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举报。经查实的举报,对举报人按相关规定给予100元-500元不等的经济奖励,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核拨。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有奖举报的范围包括:未参合人员冒用他人参合身份就诊,骗取新农合基金的;参合农民出借新农合就诊卡,给他人骗取新农合基金提供便利的;参合农民涂改或伪造发票、病历等补偿材料骗取新农合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伪造补偿材料、虚增费用,向患者提供虚假证明或套取新农合资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验证、不核对病人身份,或为冒名就诊提供方便的;医疗机构不按病情需要收治住院病人,有意过度使用新农合资金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新农合基金损失的;其他违反新农合政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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