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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女子来兰旅游 行李寄存酒店凭空消失

时间:2015-08-06 13:53:50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马海花点击:

    西部商报讯(记者陶怡杉 实习生李蓉)昨日上午,从江苏来兰旅游的许女士向本报投诉,她们7月29日早上在位于兰州市火车站东路338号的格林豪泰酒店寄放行李后去西宁。8月4日回来准备继续入住该酒店时,却得知寄放的行李不见了,许女士称行李价值1800元,可酒店方只答应免去两天房费438元作为损失赔偿,她们认为不合理。记者联动定西南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协调,最终许女士获赔800元。

  昨日上午,许女士向记者讲述事发经过,7月28日,许女士一家从江苏来兰旅游入住位于兰州客运中心附近的格林豪泰酒店。7月29日从兰州出发去西宁游玩,出发前许女士将一橙色的手提行李包寄存在酒店,价值1800元。存放时酒店还给了她一张存物单,但是8月4日从西宁返兰继续入住该酒店时,却得知自己的行李不见了。许女士与酒店交涉要求该酒店折旧赔偿1000元,可酒店方说自己的最大权限只能承担许女士两天的住宿费438元,许女士对于该酒店的处理认为不合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格林豪泰酒店,该酒店店长王玉璋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调取监控看到,7月30日中午游客行李太多,四五个游客进来取行李,但也没有见到橙色的行李包。行李包丢失的情况以前没有发生过,这次丢失行李,也是酒店在工作上的疏忽,没有想推卸责任。“因为寄存时也不能开包检查,所以不知道行李的实在价值是多少,酒店最大的权限只能承担两天的住宿费438元。”王玉璋说:“事后我们前台的服务员一直赔礼道歉,承认自己的疏忽,但是许女士行李的价值我们也不能评估,只能承担两天的住宿费作为赔偿了。”对于许女士要求折旧赔偿1000元酒店方认为也不合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定西南路工商所,昨日下午,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调解。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努力调解下,酒店赔付许女士800元。事后,来自江苏的许女士向本报表示了感谢,“非常感谢,如果不是《西部商报》还不知道能否得到合理的赔偿,也不知要耽误多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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