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晨报嘉峪关讯(首席记者董开炜)记者7月31日从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在嘉峪关市经营药店的河北男子陈拴强明知销售假药违法还购进销售,近日被该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后悔恨不已。
2014年8月,陈拴强在河北一处保健品批发市场购进50瓶“信达筋骨疏通胶囊”后,在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仍进行销售,被嘉峪关警方查获,从其药店扣押该药40瓶。经嘉峪关市食药监局认定,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56679”的“筋骨疏通胶囊”为假药。近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处陈拴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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