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部商报讯(记者张文博)连日来,我省多地开启高温模式。27日兰州最高气温攀升至37.4℃,创下今年入夏以来最高温纪录,敦煌等地气温更是超过了40℃,直接开启“烘烤”模式。随着高温持续,高温津贴发放也愈加受关注,那么,高温津贴是在什么情况下发、都发给谁、又是怎样的发放标准呢?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每人每天可领12元
去年8月5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调整甘肃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全省在岗职工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通知》中明确了调整后的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包括存在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发放条件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调整后我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的,在每年6月~9月发放。
制度保障:未领到津贴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对于虽酷日当头,但仍需坚守岗位的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露天作业人群来说,高温津贴显得尤为重要。昨日记者对多位建筑工人及环卫工人进行采访了解到,我省虽于去年就出台了高温津贴新标,但由于建筑工人及环卫工人以农民工、临时工居多,且大多文化程度较低,在采访中他们中只有少数人听说过高温津贴,对于高温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则更鲜有人知晓,甚至许多人对于高温津贴没有概念。
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所在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办?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高温津贴的发放是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的,在每年6月~9月发放。符合发放范围和条件的劳动者而未按期如数领到高温津贴,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另外,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专项检查:高温津贴不落实将严惩
目前,兰州市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就将用人单位是否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按时如数向员工发放高温津贴以及是否遵守工时规定列为了重点检查内容,将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列为重点检查监督对象。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自7月11日专项检查进入执法检查阶段以来,该支队组织专人对全市30余处大型建筑工地等露天作业人群密集区域进行了拉网排查,经过排查,该支队对几家中午高温时段仍在施工作业的建筑工地,责令高温时段停工休息,对尚未发放高温津贴的建筑工地也进行了督促。据该支队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他们将深入建筑工地、餐饮场所进行多频次巡回督促检查,发现违规情况将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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