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信托窝案又一关联案件昨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
虚列投资顾问三被告套走2900多万
西部商报讯(记者樊丽实习生李明珠)昨日,备受关注的甘肃信托窝案又一关联案件在兰州中院开庭审理。甘肃省信托北京财富管理中心原总经理、固定收益部原总经理周刚,甘肃信托信托业务五部原经理张乐天,来恩时代(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北京聚汇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濛,涉嫌采取虚列投资顾问的方式,从甘肃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骗取投资顾问费共计2355.42万元。另外,周刚、张乐天还伙同他人采用同样的方式涉嫌骗取投资顾问费共计590.08万元。
庭审中,检方指控周刚、张乐天、于濛构成贪污罪,对此三名被告人提出异议,该案未当庭宣判。
案情:虚列投资顾问套取两千余万顾问费
据公诉机关指控,周刚、张乐天在担任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从事信托投资业务的职务便利,与来恩时代(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北京聚汇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濛共谋,于2011年至2013年期间,将公司业务人员洽谈完成的哈尔滨巨邦投资公司贷款项目,浙江华越置业公司贷款项目,东方集团实业公司1期、2期、3期贷款项目,包头市心连心太平寺贷款、贵州水晶化工公司贷款项目等46家信托项目虚列为来恩时代(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聚汇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方,向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的项目,从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骗取巨额投资顾问费共计2355.42万元。
另外,周刚、张乐天在担任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期间,与业务团队人员董某、赵某(另案处理)共谋,虚列投资顾问方,向甘肃省信托有限公司推荐的项目,骗取巨额投资顾问费590.08万元。其中,周刚获取投资顾问费441.84万元,张乐天获取投资顾问费41.67万元。
综上,周刚、张乐天与于濛共谋,采取虚列投资顾问方式,从甘肃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骗取投资顾问费共计2355.42万元;周刚、张乐天伙同他人,用同样的方式骗取投资顾问费共计590.08万元。其中,周刚获得投资顾问费2007.35万元,张乐天获得投资顾问费101.43万元,于濛及公司获得投资顾问费559.13万元。
案发后,周刚退缴涉案款870万元、张乐天退缴涉案款22万元、于濛退缴涉案款10万元。
庭审:检方指控贪污罪三名被告人均提出异议
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周刚、张乐天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于濛,采用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周刚、张乐天、于濛共同犯罪中,于濛起次要辅助作用,且周刚、张乐天系投案自首。
对此,三名被告人对于指控的部分事实提出异议。周刚称,公司的业务他只负责沟通,具体决定是由公司做的,其负责信托业务的收益达3000万元,而实际报销的却有100多万元根本不存在套取的行为。周刚称他用捡来的身份证与于濛等人注册了北京聚汇丰投资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于濛,而张乐天和于濛并不认识,不存在三人共谋。张乐天称,起诉书中指控的部分钱款包含了他的合法收益,他是2012年才调入项目团队的,是公司一年一聘的合同工,并非公务人员。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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