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晚报报道 (首席记者 田小东 实习生 白娟 李金莲) 近日,北京、江苏两地医疗机构因使用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发生可疑群体不良事件。为控制产品风险,国家食药总局要求各地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该批号的产品。7月15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我省已下发紧急通知,各医疗卫生机构须立即停止使用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眼用全氟丙烷气体。
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标示为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生产批号:15040001)在北京、江苏两地发生可疑群体不良事件。该产品用于医疗机构眼科手术,为控制产品风险,保障用械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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