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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熊猫咬伤人 伤者获赔40万

时间:2015-08-01 14:49:06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马海花点击:

这是文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因野生保护动物伤人引起的民事案件

  西部商报讯(记者樊丽 实习生李明珠)野生大熊猫突然造访村庄,感到好奇的村民对大熊猫进行围捕,没想到68岁的村民关某被受惊的大熊猫咬伤。昨日,陇南文县法院公布了这起野生保护动物伤人案的最终结果。经法院主持调解,文县林业局、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次性补偿关某各项费用40万元。

  陇南文县素有“陇上江南”、甘肃“西双版纳”的美誉,也是“大熊猫的故乡”,在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大熊猫数量约占全国数量的十分之一。2014年3月1日,一只可爱的野生大熊猫突然出现在了陇南文县碧口镇李子坝村,村民看到憨态可掬的大熊猫后,竟然对大熊猫进行围捕。熟料,在此过程中,受到惊吓的大熊猫冲向了68岁的村民关某,并将其咬伤。事后,关某经就医检查诊断为,右小腿和脚踝胫全动脉断裂、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此后,关某就受伤问题和后续治疗等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协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关某亲属于2015年2月将陇南市文县林业局及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起诉至文县人民法院碧口法庭。

  这是文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因野生保护动物伤人引起的民事案件,碧口法庭开通立案绿色通道,采取口头起诉登记立案。立案后,案件承办人仔细查看了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查阅了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发现案件事实双方均无异议,存在的争议仅为补偿部分,遂决定对本案进行开庭调解。甘肃省林业厅、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文县林业局等部门委派专人到庭参加了调解。考虑到本案社会影响较大,受害人继续治疗需要相关费用等情况,承办法官加大调解力度,先通过“背对背”的讲法析理,时机成熟后采取“面对面”的调解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对补偿金达成一致,由文县林业局、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次性补偿关某各项费用40万元,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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