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参与寄递毒品犯罪,犯罪手段具有极强的隐蔽性,给警方打击运输毒品犯罪增加了难度。今天下午举行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起利用快递员身份作掩护运输毒品的典型案例。
2018年3月,被告人李某伙同颜某某、冯某某预谋,由李某、颜某某租赁场地,购置设备、大麻种子等种植大麻,由冯某某应聘快递员,以便在寄递毒品大麻时能顺利通过投寄检查。后三人开始种植大麻。
2018年7月,李某通过微信联系到买家,先由买家通过银行转账、识别收款二维码等方式向颜某某支付毒资48500元,然后由颜某某将包装好的毒品大麻交给在武威市某快递公司做快递员的冯某某,冯某某以快递员身份为掩护,躲避物流查验、实名登记等流程,将毒品大麻邮寄出去。李某等人以此种方式与陈某某(另案处理)等人贩卖毒品大麻1360克(净重),于同年7月6日被公安人员抓获。
本案由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移送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凉州区检察院以李某等7人涉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2018年12月20日凉州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主犯李某、颜某某、冯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制造、贩卖毒品,并通过寄递方式运输毒品的典型案件。三名主犯利用寄递物流企业人员招聘和管理不严格的漏洞,通过应聘快递员以便于寄递毒品时逃避检查,这一犯罪手段需引起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注意和警醒。
(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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