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国内资讯 > 甘肃资讯

诈骗数百万 平凉男子一审获刑16年

时间:2015-07-11 10:46:26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马海花点击: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都一鸣 通讯员 王勇) 以搞养殖、拆迁工程需周转资金等为幌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使用虚假房产等作抵押,对35名被害人和5家金融机构非法集资诈骗、贷款诈骗数百万元。7月3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这起广受社会关注的集资诈骗案的详情,被告人李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某某在明知自己无任何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搞养殖、贩牛、拆迁工程需周转资金等为幌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使用虚假房产、挖掘机等财产作抵押,采取以后次诈骗现金归还前次借款利息的手段,先后向燕某、车某等35名被害人非法集资共计753.5万元,期间返还部分被害人利息87.93万元、本金39.5万元,至案发时尚有626.07万元集资款无法偿还。

  在此期间,被告人李某某还使用他人身份证件,哄骗他人担保或借他人名义,先后与投资公司等共5家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贷款本金共计137万元,仅清偿利息14.1万元,至案发时137万元本金均未予归还,以上款项仍用于支付其非法集资的被害人利息。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虚构资金用途,持续骗取他人资金,且数额特别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其他方法诈骗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被告人李某某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以下判决:被告人李某某因分别犯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相关文章
中国甘肃在线关于我们|媒体合作|广告服务|版权声明|联系我们|网站地图|友情链接 | 友链申请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486号

Copyright©2006-2019中国甘肃在线(甘肃地方门户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甘肃在线 中国甘肃在线 中国甘肃在线 中国甘肃在线 中国甘肃在线 中国甘肃在线 中国甘肃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