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经济日报1月15日讯(记者吕霞)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公布了我省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在地下水禁采区内,除应急供水外严禁开凿取水井。
根据通知,我省地下水超采区包括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共16395.21平方公里。其中,一般超采区14442.05平方公里,严重超采区1953.16平方公里。兰州市永登县和榆中县三角城为浅层中型一般超采区,面积分别为102.57平方公里和104.19平方公里。兰州市榆中县定远为浅层小型一般超采区,面积78.07平方公里。兰州市榆中县宛川河为浅层小型严重超采区,面积51.85平方公里。
通知指出,综合考虑地下水超采程度、水质等因素,在武威市民勤县浅层大型严重超采区北部划定武威市民勤县湖区为地下水禁采区,面积301.40平方公里。除禁采区以外的一般超采区、严重超采区均为地下水限采区,面积16093.81平方公里。通知强调,在地下水禁采区内,除应急供水外严禁开凿取水井。对已有取水井的,各地要抓紧制定方案,限期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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