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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东岗交警大队提醒:谁对护栏下黑手 查处最高可罚2000元

时间:2016-01-05 15:46:59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马海花点击:

被破坏的护栏郭秀睿摄

 (记者郭秀睿)牟家庄桥头交通通行混乱,交警调研后安装了中央隔离栏采取车辆分流的方式疏堵,然而一些司机为了调头方便,频频将护栏拆卸。兰州东岗交警大队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七款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南环路全线通车后,由于绿色市场出入的车辆在牟家庄立交桥桥头频繁调头,导致该路段每天都上演直行车辆和调头车辆抢道的拥堵场面,同时,此路段行人横穿马路、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抢道等现象较多,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鉴于南环路车流量大,为了提高通行能力,东岗交警大队在实地调研、实地考察之后,决定从牟家庄立交桥头东段加装中央隔离护栏,将调头车辆引导至立交桥东侧树木隔离带处,在护栏西段留有供行人通行的豁口,从而达到保证车辆正常通行的效果。自2015年12月20日安装后,果然提升了通行速度,人车抢道的现象也得到了很大改善。然而就在人们欣喜时,频频被拆卸的护栏让交警十分无奈。“每天一大早都要重新安装。”在绿色市场执勤的民警告诉记者,加装了护栏后,道路不堵了,但是护栏被私自拆卸、丢失、破坏等现象随之不断出现。经过走访调查,拆卸护栏的人大部分为附近商铺,为了达到自己随意调头的目的,遂对护栏下黑手,推倒、拆卸甚至盗取,这不但影响了正常的通行秩序,更是对交通安全的漠视。

目前,东岗交警大队正通过暗访的方式,查处拆护栏的黑手,同时,东岗交警大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为了交通通行安全畅通,不要随意拆卸中央隔离栏等公共设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七款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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