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皋兰县隶属于甘肃省会兰州市,地处甘肃中部,位于黄河上游,东邻白银市白银区和兰州市榆中县,南接兰州市城关区和安宁区,西连永登县和西固区,北与白银市景泰县接壤。

皋兰是太平鼓的故乡,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县"。 2014年,皋兰县的什川镇获"世界第一古梨园"和"影响世界的中国文化旅游名镇"称号。
皋兰县辖4个镇、3个乡,有71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总面积2476平方公里,总人口18.084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0081万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皋兰县有冬果梨、软儿梨、白兰瓜、红砂洋芋、 黑瓜籽等特产。旅游景点有什川镇古梨园、石洞寺、灵峰寺等。
皋兰县为丝路重镇,陇西要冲。
春秋战国时为羌戎之地,
秦统一中国后归秦。
西汉时属金城郡,首置金城县。
西魏、北魏与北周时属子城县,子城县为金城郡治所在。
隋初,属兰州总管府,废府复郡后,仍属金城郡金城县。
唐属兰泉县,即现兰州市区所在,亦为金城郡治。
唐后期与五代时,为吐蕃辖地。
宋、金、元、明均属兰州。
清代乾隆三年(1738年),因境内有皋兰山而更名为皋兰县,沿用至今。
清代至民国作为甘肃首县和省会重镇,幅员辽阔,辖今兰州、白银两市的大部分地区。
民国二年(1913年)并兰州府、巩昌府为兰山道,领15个县,兰山道尹驻省会皋兰县。
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道改区,皋兰县属兰山区。
民国十九年(1930年),皋兰县设7个区,429个村,县域东至甘草镇60千米交定西界,西至张家寺70千米交永登县界,南至漩马滩50千米交洮沙县界,北至甘露池80千米交红水县界。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甘肃督察公署第一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7月,中华民国政府划出皋兰县城区及近邻16平方千米的区域设立兰州市,皋兰县城即为兰州市区,兰州市区成为县中之区,县治驻现城关区永昌路。故有"先有皋兰县,后有兰州市"之说。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12月后,皋兰县直属甘肃省。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县治迁驻盐场堡,全县有21个乡镇,下辖157个保、1467个甲。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县治迁往市内曹家厅,辖21个乡镇,151个保、1572个甲。
1949年8月26日,皋兰县与兰州市同日解放,直属陕甘宁边区政府甘肃行政公署。12月归属兰州市。
1951年8月由省直辖。
1956年1月划归定西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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