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高祖武德元年(公元618年),安定郡改名泾州;太宗贞观时,全国设10道,泾州属关内道。泾州领5县:安定、鹑觚、临泾、良原(今灵台梁原)、阴盘;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全国改10道为14道,改州为郡,泾州为安定郡;肃宗至德元年(公元756年),因"安史之乱",避安禄山之讳,改安定郡为保定郡,安定县改为保定县;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为泾州,领保定、灵台、良原、临泾、潘原(今崆峒四十里铺)5县;大历三年(公元768年)春,设泾原节度使,管理泾州、原州,治所在泾州;光化二年(公元899年),陇山以东属岐王李茂贞的彰义军节度使管辖,治所在泾州。
五代十国时期,后唐庄宗同光二年(公元924年),李茂贞向后唐朝贡称臣,泾州并入后唐。
北宋时期,宋初泾州为彰义军节度,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公元976年),改彰化军;至道三年(公元997年),全国设15路,泾州属秦凤路,领保定、灵台、良原3县;真宗咸平四年(公元1001年),升保定县长武镇(今泾川泾明长武城)为县,一年后改降为长武寨;徽宗大观二年(公元1108年),复设长武县。泾州领保定、灵台、良原、长武4县。时泾川分属保定、长武2县;庆历元年(公元1041年),分陕西沿边为秦凤、泾原、鄜(fū)延、庆环四路,泾州属泾原路。范仲淹、韩琦开府泾州。
金时,泾州属庆原路。金世宗大定七年(公元1167年),改保定县为泾川县,意为泾水之川。元光二年(公元1223年),迁州治于长武(今泾川泾明长武城),不久又迁回泾川。泾州领泾川、长武、良原、灵台4县。
元时,泾州初属都元帅府,曾在泾州立总司,辖邠州,后属巩昌总帅府;忽必烈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灵台并入泾川;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长武县并入泾川,复灵台县,将良原县并入灵台;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泾川改属陕西行中书省平凉府;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泾州改为直隶州,领泾川、灵台2县。
明太祖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泾州降为散州,属平凉府,撤泾川县,县事由州直理。由于洪水冲毁泾州城,州衙由水泉寺古城迁至泾河南的皇甫店,即今县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泾州属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平凉府,领灵台1县。
清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分陕西布政使司为左、右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司领平凉、庆阳、临洮、巩昌四府。乾隆六年(公元1667年),右布政使司改为巩昌布政使司。次年又改为甘肃布政使司,治所由巩昌移至兰州,泾州属甘肃布政使司平凉府。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泾州升为省直隶州,领灵台、镇原、崇信3县。
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泾州改名泾县,属泾原道,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复名泾川县。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改泾原行政区为甘肃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泾川属之。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泾川县改属甘肃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2000年,泾川县辖4个镇、14个乡。城关镇 、玉都镇、高平镇、荔堡镇、 梁河乡、黑河乡、内丰乡、王村乡、 罗汉洞乡、泾明乡、红河乡、窑店乡、飞云乡、太平乡、黄家铺乡、丰台乡、党原乡、合道乡、 张老寺虚拟乡。
2003年12月8日,泾川县撤销合道乡,将该乡并入党原乡;撤销梁河乡、黄家铺乡,将梁河乡和黄家铺乡并入高平镇;撤销黑河乡,将该乡并入太平乡。
截至2012年,泾川县辖1个街道:城区街道;、6个镇:城关镇、玉都镇、高平镇、荔堡镇、王村镇、窑店镇,8个乡:汭丰乡、罗汉洞乡、泾明乡、红河乡、飞云乡、太平乡、丰台乡、党原乡。
2013年末,泾川县户籍人口35.6万人,户数10.93万户,农业人口32.04万人,非农业人口3.56万人。泾川县常住人口28.3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48‰,人口死亡率为6.7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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