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蒲窝乡,位于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该乡共辖10个行政村100个合作社2677户10847口人。该乡郑家洼村有密须王墓,即俗称的"天子墓"。
蒲窝乡位于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南部,东北与该县中台镇毗邻,南与陕西麟游县接壤,西连该县百里乡。南北长15公里,东西宽10公里,流域面积125平方公里。共辖10个行政村100个合作社2677户10847口人。总耕地面积41461亩,人均3.71亩。
蒲窝乡地处黄土高塬残塬沟壑区,地势由南向北倾斜。海拔在1100-1350米之间。整个地形呈凤爪形,基本是以两条大沟分割成南北走向的东、中、西三道塬组成,东塬稍宽、中塬次之,西塬更狭。相传汉刘秀避难藏土中,用麦秆通气,故称蒲窝为通气三塬。塬面虽破碎狭窄,但土质优良,野生资源丰富,林草茂盛,植被良好,森林覆盖率达到23.8%。
年日照时数2453小时,平均气温9.30C,年降水量650mm,夏季多东南风,冬季多西北风,风速年平均为每秒2.8米,蒸发量1440mm,干燥度80%,平均气压863hpa,无霜期170天,早霜期多出现在10月10日,晚霜期在翌年5月10日,地面冻结多开始于10月份,全年最大冻土深度48厘米,冻土严重期在2月23日左右。
蒲窝乡解放前为镇,解放后设蒲窝区;1956年撤蒲窝区归坷台区;1957年撤区并乡时分属城关、蒲窝乡;1958年公社化时分属中台、百里公社管辖;1961年归灵台公社,同年12月设公社时,沿用合作化时五星农业合作社名称,取名五星公社(驻四郎殿)。1982年更名为蒲窝公社,1984年更名为蒲窝乡。蒲窝因其位于蒲谷尾而得名。
(一)农业
2006年底,全乡农业生产总值增长9%,达到3676.14万元;粮食总产量突破1万吨,乡级财政总收入达到30.4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73元,比上年增长113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05‰以内。全乡肉牛饲养量达到11000头,出栏4100头,人均养牛收入达到400元。完成黄改冻配1206头,引进基础母牛120头,

新建温棚牛舍150座,全乡累计达到650座。牧草留床面积14378 亩。林果产业以有机红富士苹果为重点,立足乡情实际和产业特点,按照"整村覆盖、整乡发展、一业突破"的产业发展思路,坚持"政策扶持、典型引路、科技支撑"的原则,从2007年开始历经六年发展,全乡果园面积达到了11000多亩。
(二)工业
乡镇企业总产值增长7%,达到322万元,现有任塬建材厂、关庄建材厂、五星建材厂等民办企业。
(三)商业服务业
商业户数88户,从业人员201人,投资额150万元,销售额260万元;社会服务业从业人员528人,投资额138万元,年创利税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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