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晨报讯(记者 李辉)一则无法供暖通知,使承租方甘肃力源培训中心不得不搬迁,双方产生纠纷,遂对簿公堂。近日,记者获悉,兰州市安宁区法院对该案审理后一审宣判:金盛房产给付力源培训中心经济损失87098元,力源培训中心给付金盛房产大门封堵前产生的房屋租赁费31111元,解除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宣判后,金盛房产表示不服,向兰州中院提起上诉。
2010年4月9日、6月20日,甘肃力源继续教育培训中心与兰州金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先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兰州市安宁区西路金盛房地产公司综合楼1-4楼1800平方米及位于安宁西路金盛科技花园5号楼6套住房,作为办公、教学、住宿使用,租期5年。2013年11月1日,力源培训中心接到通知,称综合楼供暖系统地沟处管道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故无法供暖。为了稳定生源,力源培训中心遂整体搬迁至安宁区汇乐艺术学校过渡。之后,力源培训中心拒交房租,金盛房产公司综合楼大门遂被封堵,双方矛盾升级,力源培训中心遂将金盛房产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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