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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期限不得超过10年

时间:2015-08-06 10:58:58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马海花点击:

    甘肃农民报讯(记者金鑫) 8月3日,记者从全省加强耕地保护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根据省上7月份下发的相关政策规定,今后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10年,流转面积不得超过当地户均承包面积的150倍。

  今年7月,我省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10年,流转面积不得超过当地户均承包面积的150倍。同时,建立分级备案制度,一次性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下的,由县区农牧主管部门备案,超过1000亩不足1500亩的,报市州农牧主管部门备案,超过1500亩的,报请省农牧厅备案。

  《意见》提出,要建立多方参与的土地流转审查监督机制,对租赁农地工商资本的主体资质、经营能力、经营项目等进行审查审核。要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全程监管,禁止工商资本借政府或是基层组织名义,以招商引资等方式强迫农户流转土地和整村整组流转土地。对擅自改变农业用途的、或是严重破坏或污染租赁农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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