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晨报讯(记者董子彪) 一句话起争执,竟然引发一起殴妻命案,法院审理期间妻子家属出具谅解书请求法院轻判。7月23日,兰州中院考虑了其请求,以故意伤害罪酌情判处永登男子祁某某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祁某某表示上诉。
庭审中,祁某某供述称,2014年10月7日15时,他和妻子一起驾车送女儿上学返回途中,看见路边一位老奶奶,就对妻子说你看那个老奶奶像不像你,妻子杨某回了一句。不料,祁某某因此生气,便朝妻子杨某头部右边打了一拳。之后,祁某某发现其脸色不好立即送往医院救治。经法院查明,祁某某用拳头殴打妻子头部、颈部至其昏迷,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6时许死亡。
杨某家属出具的谅解书称,考虑到夫妻二人平时关系好,且祁某某认罪态度好,再加上3个孩子无人照料,杨某家属对其犯罪行为表示了宽容,恳请法院对祁某某宽大处理。
法院认为,祁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辩护人提出造成受害人死亡结果的原因复杂、受害人被击打行为并不能直接导致其死亡的辩护意见不予以支持。关于其有自首情节因没有证据亦不予支持。鉴于本案因家庭纠纷引发,祁某某实施危害行为主观恶性小,被害人昏迷后实施救治,加之其认罪态度好,被害人家属也恳请法院对祁某某从轻判处,遂依法予以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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