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国内资讯 > 甘肃资讯

履行刑事审判职能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时间:2015-07-22 09:26:09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马海花点击:

履行刑事审判职能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临夏州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及毒品犯罪特点分析

  本报记者 邹海林

  临夏回族自治州州、县两级法院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严惩毒品犯罪分子。自2010年1月至今年5月,全州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671件798人。在判决的641件752名被告人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犯276人,重刑率为35%,远远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其中判处死刑及死缓的40人,无期徒刑66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170人。

  结合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梳理分析临夏州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一是毒品犯罪组织化程度大幅提高,毒品犯罪已逐渐从单个的犯罪行为发展到团伙成员众多、组织较为严密、分工更加明确、犯罪手段更为诡秘、反侦察能力较强的犯罪行为。如被告人石某、尹某某等人贩卖运输30182克毒品海洛因案件,他们有明确的分工,隐秘的联系方式,甚至形成了自己的密码式联络方式。

  二是涉案毒品数量明显上升。由于毒品的暴利,使贩毒分子铤而走险,通过各种形式筹集巨额资金,贩运大宗毒品的案件屡见不鲜。如被告人沙某某、马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数量达22722克,马某某、杨某某运输毒品13698克,马某某、马某某等人运输毒品12458克。2014年9月,广河县警方破获“6·13”毒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缴获毒品海洛因210块,净重85.2公斤。

  三是零星贩毒案件比较突出。毒品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通常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以零星贩卖、小包交易的手段进行毒品犯罪,且已成为毒品犯罪分子最常用的手段。据统计,全州两级法院近5年来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有498件为毒品海洛因10克以下零星贩毒,占全部毒品案件的79.7%。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学军表示,全州两级法院将一如既往坚持对毒品犯罪整体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对源头性犯罪、毒枭、职业犯罪、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实施精准打击,切实打好禁毒人民战争。

 

相关文章
中国甘肃在线关于我们|媒体合作|广告服务|版权声明|联系我们|网站地图|友情链接 | 友链申请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486号

Copyright©2006-2019中国甘肃在线(甘肃地方门户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甘肃在线 中国甘肃在线 中国甘肃在线 中国甘肃在线 中国甘肃在线 中国甘肃在线 中国甘肃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