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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藏——作者:贾莹

时间:2026-06-20 12:54:27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赵小春点击:

笔藏——作者:贾莹

人到了一定的年纪之后就会开始怀疑起自己手中所握的东西来。并不是对它们的价值产生怀疑,而是对自己是否能掌握它们产生怀疑。五十多岁的时候,把抽屉最下面的那个木盒子拿出来,盒子上面有一层薄薄的灰尘,就像老房子上面落了一层雪一样。打开之后,里面整齐地摆放着十几支笔。有的笔帽已经氧化成黑色,有的笔身褪色,有的笔尖朝下竖立着,就像一队脱了盔甲的士兵。

我是1973年出生的人。1994年,我大学毕业之后被分配到县里一个不大不小的单位里坐办公室,空闲的时候就在格子稿纸上画来画去。那时候我才二十多岁,胸口好像憋着一团东西,不把它写出来的话,晚上就睡不着觉。

写作要先解决两件事:稿纸和笔。

稿纸这种东西,现在的年轻人怕是没见过几张。我那会儿满县城找稿纸,新华书店里只有学生用的方格本,三百字一页的,纸薄得能透过去看见手掌纹。我嫌它薄,墨水一洇就一团黑。后来打听到县文化馆隔壁的小印刷厂有印自己的稿纸,五百字一页,米黄色,纸张厚一点儿,背面光,正面有点毛。我一次买二十本,骑自行车驮回来,捆在后座上像驮了一摞砖。那种稿纸闻起来有一股淡淡的油墨味儿,和我后来在县医院产房外面闻到的消毒水味儿是反着的——一个是要把世界写下来,一个是要把世界推出来。

笔的事就更复杂了。一开始我用的是中学生用的那种英雄329,黑杆子,金属笔帽,五块五一支。这笔我用了大半年,写到笔尖叉开,墨水从笔舌底下渗出来,把右手中指内侧染成蓝紫色,好几天洗不掉。

后来有一回,我去市里参加一个文学青年笔会,住在一个国营招待所里,三人一间,同屋有个比我大几岁的诗人,姓周,已经在《诗刊》上发过两首诗。他从行李里掏出一支笔来给我看,说,这才叫笔。我接过来一看,是支英雄100,金笔尖,14K,笔身是深红色的赛璐珞,握起来沉甸甸的,笔帽上有一道金箍,金箍上刻着两个细小的字:英雄。

那一刻我心里就有了一个念头:我也要有一支这样的笔。

不是因为虚荣。是因为我忽然觉得,写下去的字,应该配得上写它的那支笔。

 

 

第一支英雄100是托人从上海带回来的。这是90年代的事情了,当时正价是二十二块五,那时候我的月工资是八十六块。买回来之后当晚我没有舍得用,泡了墨水放在桌子上看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写下第一行字,是一首没有完成的诗,开头是“夜里有人敲门,我没有开门。”

这支笔陪伴了我一年半的时间。

钢笔写字不流畅,在行业内被称为“飞白”或者“断墨”。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墨水中的染料沉积在笔舌的梳齿之间,堵塞了毛细孔;笔尖上的铱粒在长时间的书写过程中逐渐磨损,两片尖瓣的缝隙也发生了变化;或者是笔囊老化,气压不稳定,吸入的墨水无法送到笔尖。英雄100的毛病一起犯了。把它们泡在水里一整夜,第二天再用它们写字,还是涩。再泡的话还是涩。我心里一惊,难道是我写得太狠了吗?

那一年我大概写了三十多万字,发表了四五回,退稿信堆了一抽屉。

把这支笔擦干净之后,用一块柔软的布包裹好,放入一个原来用来装手表的小铁盒里,放在抽屉最里面的角落。我对自己说:你休息一下吧。它好像听懂了。从那以后我就不再使用它了。

这是第一次使用“藏笔”。藏字本身就有“收”“”的意思。藏经、藏书、藏剑——藏,就是把一件不能再用也不能丢弃的东西放在一个看不见的地方,让它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

我后来想,藏笔就是藏掉一段日子。

 

 

第二支我下定决心要买的,就是永生。

永生这个牌子,在现在的年轻人中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了。它是上海的一个工厂,在1951年成立的,最初的名字是“中国永生制笔总厂”,主要生产学生用笔和办公用笔,在市场上分布很广。90年代以后,文港那边把牌子接了过来——文港是江西进贤的一个镇子,号称“华夏笔都”,全国八成以上的金属笔尖都是从这里出来的。这件事听起来很奇怪,一个内陆小镇凭什么把笔尖做成全国第一?我去过一次,看到镇上的每一户人家都在制作笔,巷口的小店中堆放着一筐一筐没有装上笔杆的笔尖,光灿灿的,好像刚刚从水中捞上来一样。

我买的是永生612。该型号为仿派克“真空填充”系列,活塞上墨,笔身墨绿色,带有云母颗粒,笔帽顶端有一个小银圈。1992年在县城百货大楼二楼文具柜台买的,价格是十一块八。售货员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女人,她把笔从玻璃柜里拿出来给我,递给我时还说了句:“这根笔虽然不起眼,但是用起来比那根好。”

她说得对。

永生612的笔尖并不是用金做的,而是用铱铂合金做的。铱这种金属硬度很大,熔点在2400度左右,在元素周期表上排第七十七位,比金还要重一些。将铱粒焊接到普通的钢制笔尖顶端,并且磨成一个圆球状,就成为钢笔尖的“心脏”。一颗合格的铱粒要经过显微镜检查,看是否有砂眼、偏心等问题。当年文港的女工们坐了八个小时,眼睛还要凑近放大镜。后来我看过一份资料,里面提到三十岁左右就开始戴老花镜的人不在少数。

我用永生612写完了我人生中第一篇被《青年文学》看中并发表的短篇小说。退稿信变成用稿通知那一天,我正好在收发室,门卫老李把信递给我,说“你这次是大信封。”大信封意味着不是退稿——退稿是薄薄的小信封,里面只夹一张铅印的便条。

那年我二十四岁。

永生612后来陪我写了三年多。三年之后,它的笔舌也开始堵。我没再修——那时候我已经知道,笔写凝滞是它自己想歇了,强按着用,反伤了它。我把它擦干净,和英雄100放在一起。

那个小铁盒,里面就装着两支笔。

 

 

派克笔进入我的生活,是90年代中期的事。

那时候我已经从县里调到地区,单位换了,工资涨到了一百八。有一回我去省城出差,在友谊商店——那个年代友谊商店还卖外汇券商品——看见玻璃柜里摆着一排派克。派克45、派克51、派克75,每一支都有一个长长的英文说明卡片插在边上。卖货的小姐说,先生,要看哪一支?我那天身上揣着出差报销的钱,鬼使神差,指了那支派克51。

派克51这个名字的来历有点意思。它1941年在美国推出,那一年是派克公司创办五十一周年,所以叫“51”。它最大的革新是把笔尖往笔身里收进去一半,只露出尖端一小段,外面包一个金属“笔领”——这个设计有两个好处:一是墨水不容易在笔尖外结晶,二是飞机上气压变化的时候不容易漏墨。后来美国的二战飞行员人手一支,写战地家书。麦克阿瑟接受日本投降书的那支笔,传说也是派克51。

我买的那支80年代复刻的,不是真正的四十年代老货——那种老货当时一支要上千美元,我哪买得起啊?复刻款也不便宜,六百八十块,几乎是我两个半月的工资。买回来那一晚我夫人念叨了我大半夜,说你疯了,买支笔比买台缝纫机还贵。我没解释。我没法解释。一支笔对一个写字的人意味着什么,对一个不写字的人,是说不清的。

派克51的上墨方式是导管式:拧开笔尾,里面有一小段橡皮囊,捏一下,松开,墨水就吸进去了。这种结构现在看来已经很老式,但它有个好处——出墨稳。我用它写过我人生中遇到过的最困难的一篇稿件,是一篇中篇小说,讲述一个铁路扳道工的一生。写了三万字之后,我连续失眠了七天七夜,半夜两点钟起床写作,一直写到天亮。一支派克51在我手上熬了七天七夜都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这篇稿件最后发表在了一家地方刊物上,并且给我付了四百元的稿费。我用其中的两百元买了一瓶上海产的鸵鸟牌墨水,黑色的,正好和派克51相配。

派克51之后也“凝滞”了。它的“凝滞”不同于国产笔——国产笔是堵、是脏;而派克51的凝滞则是橡皮囊老化、弹性变差,吸墨不饱满。该病可以治愈,更换一个囊就可以了。但是我没有修理。我想,一支笔陪你把一篇你最在意的文章写完,那么它就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再继续下去就是我的贪婪了。

我把它们擦干净之后,再把英雄100、永生612放在一起。

小铁盒已经装不下了。换了一个木盒,是老木匠做的,用的是桐木,上面涂了一层清漆,在里面铺了一层蓝绒布,并且凿了12个凹槽。

这个木盒我已经用到今天了。

 

 

90年代末到2000年初,是我写作速度最快的时期。

那时候我的经济状况好一些了,再加上国营文具厂改制,旧货到处流出去。我有意去寻找一些老笔,不是为了增值,而是为了补齐自己心中关于“中国制笔史”的清单。

第一个补上的就是关勒铭。

关勒铭这个名字听上去就是一个人名。它其实是一个品牌。即民国时期上海人金子明的英文名Golden Mean所代表的品牌1928年,实业家沈子安在上海创办了关勒铭金笔厂,是当时中国最早的一些金笔厂之一。早期的关勒铭笔,笔身用的是赛璐珞材料,笔尖上打了“GOLDEN”“14K”的钢印,做工精细到不像那个动荡年代里能够生产出来的东西。

关勒铭是1998年的旧货市场淘到的。摊主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人,瘦得像一根烟杆。他从一个铝饭盒里把这支笔拿出来给我看,并且说:“小伙子,这笔的来历你应该不知道吧?”我说我知道。眯着眼睛看了我半天之后,他说:“五十块钱,你可以拿走了。”

我把它带回家泡了两天,笔杆里面流出的是黑色的水。墨水大概有几十年的历史了。我心里有些酸涩,这支笔上一个主人是谁,他写过什么,停在了哪一年,我都无从得知。

关勒铭的笔尖很柔软。这里的“软”就是钢笔行话的意思,即指笔尖弹性大,在书写时下笔轻重的不同会在字迹上表现出来。软尖可以用来写行书、写有感情的字;硬尖可以用来写小楷、写公文。我把用关勒铭笔抄过的《古文观止》中我所喜欢的几篇文章又抄了一遍,从《项脊轩志》抄到了《祭十二郎文》。抄完之后我就不再用了,因为我觉得它该休息一下了——它已经替别人写了好几十年,又替我写完了这本书,再多就过分了。

第二个加入的是金星。

金星这个牌子的历史也很悠久。1932年,上海人周子柏回国后,在上海创办了金星金笔厂。金星、关勒铭、华孚(英雄前身)并称民国时期的“上海三大金笔”。金星笔的特点是笔身花纹很特别,多用大理石纹的赛璐珞,颜色鲜艳,红色可以红到发烫,绿色可以绿到像墨玉一样。

我这支金星笔是三十年代的老货了,笔身的颜色已经褪去大半,原来的颜色是酒红,到了我的手里就成了说不出是什么颜色的暗赭色。笔尖很好,14K,上面的“金星”两个字的钢印也很清楚。用清洗液洗了三天之后,就得到了一支可以写字的笔。这支笔出墨非常顺畅,写起来有种被托住的感觉——好像有人在你的手腕下面放了一只手。

我用它写成了一篇散文,并且在《散文》月刊上发表了。那是2009年。

那一年我三十六岁,我的儿子才出生。

有时候我会想,把笔藏起来是不是也把一些自己不愿意说出口的事情一起藏起来了。

 

 

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也发生了变化。

并不是说写作的世界一直就是这样的,要熬。我指的是写字这件事本身。电脑开始被人们所使用。我们单位1999年配的第一台电脑是联想牌,586处理器,15寸球面屏,开机要等三分钟。第一次用Word写东西的时候,我的打字速度很慢,五分钟才打出一句话来,手心都出汗了。

用户心理上很抵触。我对我的妻子说,我这辈子只用笔写字,电脑我不学。她说,不学不行,以后投稿都要电子版。

我倔强了大半年的时间。到了2001年,《人民文学》进行改版,要求作者通过电子邮件投稿,于是我就屈服了。妥协是被迫进行的。但是妥协也自有其好处,从那以后我就养成了一个习惯:第一稿用手写,誊抄到电脑上时修改一次,打印出来后再用笔修改一次。

笔是主力,但现在退居二线了,但它并没有退出舞台。

也就是在那几年里,我接触到了“油渍笔”,这是我们这里的一种说法,指的是凝胶水笔和油性圆珠笔的统称。严格来说,油性圆珠笔叫ballpoint pen,凝胶水笔叫gel ink,水性签字笔叫rollerball。三种笔的墨水成分不一样,圆珠笔用的是油性墨膏,黏度大,在油纸上可以写;凝胶笔用的是水性凝胶墨水,加了增稠剂,出墨顺畅,颜色深;水性签字笔用的是低黏度水性染料墨水,写起来最像钢笔。

最早使用的油渍笔是日本三菱公司的Uni-ball Signo,蓝色,0.5毫米的笔尖。两千年前后传入中国,一支要十二块,比一支国产钢笔还要贵。我使用它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它写得快,墨干得也快,誊写的时候不会蹭花。

后来我陆续收到过几支这样的笔:日本百乐Hi-Tec-C,针管尖,写的字像缝纫机轧出来的;德国施德楼的金属杆走珠笔,重手;还有日本斑马的Sarasa,颜色很多,分不清。这些笔我没有怎么“藏”——它们是消耗品,写完之后就丢掉,丢掉之前会在抽屉里堆成一堆。

但有一支例外。

这是日本写乐(Sailor)的“四季织”系列签字笔,用的是水性签字墨水,颜色为“夜樱”(即晚樱),呈深紫色,带有一点暗红色,就像一个人在月光下穿的衣服一样。我是2008年生日的时候买的,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当时我已经四十五岁了,刚刚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散文集,销量一般,但是总算出来了。

我用“夜樱”签了100本样书,签得手都酸了。签完之后,我将这支笔擦干净,放入桐木盒子中。

它是唯一一支被我藏在笔盒里的油性笔。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想谈谈墨水。

笔和墨水的关系就和人与他经常吃的食物一样。用同一支笔蘸上不同的墨水去写,那么写出的字就会相差很远。

我用过的墨水,按照厂家来算,有十几种。国产的有鸵鸟、英雄、华士、宝克、莱特;进口的有德国的拉米、百利金、罗腾林;日本的有写乐、百乐、白金;美国的有犀飞利、派克。

每一种墨水的染料配方都不一样:有些是纯染料墨水,颜色鲜,但抗水性差,遇水就糊;有些是颜料墨水,颗粒大,抗水性好,但容易堵笔;最稳的是没食子酸铁墨水——也叫“鞣酸铁”墨水,写下去当时是淡蓝色,过几小时氧化成黑色,几百年不褪色。

没食子酸铁墨水是欧洲十四世纪发明的,最早用来写羊皮纸文件。中世纪的《圣经》抄本、文艺复兴时代的合同、巴赫的乐谱手稿,用的全是这种墨水。这种墨水有一个怪脾气:它酸性强,时间长了会把纸腐蚀出一个个小洞——欧洲很多老档案馆里的文件,背面看上去像被虫蛀过。但它的字迹是真的不褪色。我后来在一本旧书店里看见一本一八九零年的德文圣经,上头有人用墨水做的批注,一百多年了,墨色还像新写的一样。

我最常用的墨水是鸵鸟和拉米。鸵鸟是国产老牌,上海产,配方稳,便宜,五块一瓶。拉米是德国货,颜色多,最常用的是T52的黑色,写出来带一点蓝调子。

我有一个小怪癖:每一支藏起来的笔,我都记得它最后一次配的是什么墨水。英雄100配的是鸵鸟黑。永生612配的是英雄碳素黑。派克51配的是派克自家的Quink黑——这墨水是派克一九三一年发明的,名字是Quick加Ink的缩写,意思是“快干墨水”。关勒铭配的是日本写乐的“极黑”——一种纳米颜料墨水,黑得能照出人影。金星配的是德国百利金的4001黑色。“夜”配的是它自己原装的写乐墨水。

我有时候打开木盒,对着这些笔,心里想的是它们最后那一瓶墨水的颜色。颜色和颜色之间,相差的不是色谱上的几度,而是我那几年的心思。是我那几年的心思。

 

 

2005年到2010年,我陆陆续续又收了几支笔。这几支说起来都有点说头。

一支是德国的万宝龙(Montblanc)146。万宝龙这个牌子,做笔做了一百多年,一九零六年在汉堡创办,最早叫“Simplo”,一九零九年才改名万宝龙——“Mont Blanc”是法语“白色的山”,指阿尔卑斯山最高的勃朗峰。万宝龙笔帽顶上那个白色的六角星,代表的就是勃朗峰顶常年不化的雪。146这个型号是它的Meisterstück系列里的中号,活塞上墨,黑色树脂笔身,14K金尖,价格不菲。我那支是托一个去德国出差的朋友帮我带的,零六年的时候,折合人民币两千三百多元。

我用它写完了我第一部长篇小说,32万字。

写完之后我没有把它放进盒子里。我犹豫了很长时间。它没有坏,出墨很顺畅,笔尖也很锋利。但是我的心里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它不应该再写了。它已经替我完成了那本书,再让它写其他的,是对那本书的不敬。

最后我还是把它收了起来。木盒里面已经没有地方可以放东西了。我又叫那个老木匠给我做了一个,比第一个大了一倍。

第二支是日本百乐(Pilot)的Custom 823。这支笔的上墨方式很特殊,叫作“真空上墨”,就是把笔尾拧开,把活塞拉到底,把整个笔插进墨水中,然后再把活塞推回去,墨水就会被吸入笔肚里。这种上墨方式是百乐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所发明的,可以比一般的活塞多吸三成的墨水。Custom 823的笔尖用的是14K金,软硬适中,写字的时候会有“咬纸”的感觉——下笔时笔尖会稍微陷入纸中,仿佛走在刚下过雨的泥地里。

我曾经用它写过两年的报纸专栏,每周一篇,雷打不动。把专栏停掉之后的一周,我把它收进了盒子。

第三支是德国Pelikan M800。Pelikan这个牌子比万宝龙还要古老,1838年就存在了,最初是做颜料、墨水的,后来才做笔。M800是它的旗舰款,活塞上涂了墨水,墨绿色的笔身——条纹工艺叫作“cellulose acetate”,每支笔的条纹都不一样。M800的笔尖用的是18K金,比14K更柔软,写字的时候感觉就像在纸上游动一样。

我这支M800用得很少2009年我父亲去世了,那时候我什么也写不出来。我到笔店的时候,看到这支笔,鬼使神差地买下了它。买回来之后放在桌子上两个月都没有写过。有一天晚上,我给父亲写了一封信。信没有寄出去——他已经无法收到信了。写完之后就把笔收起来,

这支笔的笔尖到现在都没有磨损。

 

 

我想说说笔锋的“凝滞”。

钢笔写字不流畅的原因是:墨水沉积、笔舌堵塞、铱粒磨损、笔囊老化。但是写东西的人知道,“凝滞”还有一层意思,就是笔陪你写到一个瓶颈处。

每支用得久的笔都会有一个时刻:你依然打开它,依然蘸上墨水,依然落笔——但是写不出来。墨水在尖端凝结,下不去;下来一点就会很涩、很滞。你把笔甩一下再写,还是涩。你认为它是坏的。拿来洗,拿来修,回来还是涩。

此时你就会明白。它是好的,它是不愿意继续陪你写现在这段文字。

不愿意写什么?不愿意继续陪你写现在这段文字。这一段是写作中你最难熬的一段,也是你最敷衍的一段;是你状态最差的一段,也是你心思最乱的一段。笔比你更诚实。它替你写了那么多的话,所以它知道你哪一句是真话,哪一句是骗人的。糊弄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它就会罢工。

罢工的方式很温和——它不是断墨,而是凝滞。给你一个台阶下。

我藏笔,藏的大多是这样的“凝滞”的时刻。每一支被放进盒子里的笔,都有一段我自己也无法解释的日子,比如一篇写得停滞不前的文章、一个没有抓住的机会、一个不再联系的朋友、一个无法挽留的离别。

笔不能发声。它是停滞不前的。

把这支笔收起来就是把那段日子收起来了。

 

 

今年春天的时候,我搬家了。

新的房子很小,旧家具不能全部搬走。把最大的一个桐木盒子拿走,另外两个小盒子也一起带走,一共三个盒子,里面装的是我从二十二岁到五十二岁三十年间用过之后又收起来的笔。

数一数,有27支。

把它们一支支地取出来,擦干净。擦的时候我发现了这样一件事:每支笔的笔尖方向都不相同。有的是向东的,有的是向西的,有的是向上方的,有的是向下方的。我当年是怎么收的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显然不是按照一个固定的模式来进行的。不规矩反而使我感到安心,因为每次收笔的时候心情都不一样。同一个人,在三十年的时间里,不可能心情都是一样的。

有的笔我重新泡了下,试了一下,竟然还可以写字。英雄100写出来还是熟悉的味道——笔尖比较硬,墨水颜色比较深。永生612出墨有些涩,但是可以使用。派克51已经不能用了,橡皮囊也已经变得很糟糕了。关勒铭意外地很好,民国老笔的金尖弹性一点都没有减弱。金星也可以用,写出来的效果还是被托住的感觉。万宝龙146、Custom 823、Pelikan M800——这三款基本上都是新的。

我试笔的时候,写的是这样几句话:

——我用笔写过的字,加起来大概有八百万。

——这八百万字里,有用的不到十分之一。

——十分之一里头,让我自己满意的,不到百分之一。

——但我不后悔。

写下“我不后悔”四个字的时候,我用的是那支Pelikan M800。是我十六年前买给我父亲、又没寄出去的那支笔。

它的墨水没有干。

这件事让我想了很久——大概不是这支笔自己没干,是它替我等了十六年。

 

十一

 

我一直不太愿意用“收藏”这两个字来定义我做的这件事。

收藏是有目的的。收藏家要懂行情、看品相、辨真伪、估增值。我做不到这些。我手里这二十七支笔,按市价算,大概值十几万——有几支老货已经涨得离谱了。但我不打算卖。也不打算传给我儿子——他不写字,他写代码,他用键盘,他的工具是Mac笔记本和机械键盘上的Cherry MX轴。

我藏笔,不是为它们升值,不是为它们好看,不是为它们将来归谁。

我藏的是我自己。

每一支笔都是我某一段时间里的形状。英雄100是我二十四岁时的——倔、硬、瘦,写一行字能流一身汗。永生612是我二十六岁时的——刚发表文章,刚有点信心,又怕这点信心是错的。派克51是我三十岁时的——下了狠心,要把一篇稿子写到底,写完了之后好几天不知道自己是谁。关勒铭、金星是我三十几岁时的——开始往回看,开始知道自己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从一长串前人手里接过来的。万宝龙146是我四十岁时的——咬牙写了一部长篇,写到中途想过放弃,最后还是写完了。Pelikan M800是我四十六岁时的——父亲走了,世界缺了一块,我学着用一支没用过的笔,给一个收不到信的人写信。

二十七支笔,二十七个我。

这些“我”加起来,是不是就是我现在这个我?

我说不好。

我有时候觉得是。我有时候觉得不是。我有时候觉得那些“我”早就走散了,只剩下笔留下来,作为他们经过的证据。

但证据这个词太重了。换一个说法——作为他们经过的痕迹。痕迹是轻的,是不打算解释什么的。我经过了,我留下了,仅此而已。

 

十二

 

这两年我开始重新写字。

不是因为电脑用不动了——我电脑用得比谁都熟,文档、笔记、邮件、社交媒体,样样都行。是因为我五十之后忽然发现,电脑写出来的字,和笔写出来的字,是两个不同的东西。

电脑写字快。快有快的好处——思路不被打断,能跟上脑子。但电脑写出来的字,是悬在空中的——它没有重量,没有摩擦,没有那个笔尖在纸面上“咬”出来的瞬间。一篇文章在电脑屏幕上看着挺好,打印出来一对,毛病一堆。为什么?因为写它的时候我太顺了。顺,是最容易让人糊弄自己的东西。

笔不允许你顺。笔每一笔都要你按下去、抬起来、按下去、抬起来。这个起落的过程,给了你一个停顿的机会——停顿的那一瞬间,你会想:这个字写得对吗?这一句说得真吗?

这种停顿,电脑没有。电脑只有删除键。删除键是另一种顺。

我去年开始,重要的稿子还是先用笔写一遍。慢,但是稳。

写文章需要笔。我从盒子里挑了一支没怎么用过的——日本百乐Custom Heritage 912,FA尖,柔软度极高。这支笔我九年前买的,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稿子配它。今年我用它写一组关于父亲的散文,写他怎么从乡下来到县城,怎么娶我母亲,怎么在我九岁那年得了一场大病,又怎么在我四十六岁那年最终没扛过去。

写完之后,我大概会把这支笔也收进盒子。

到时候,盒子里就是二十八支。

 

十三

 

最后我想说说“藏”这个字。

藏字在《说文解字》里头解释成“匿也”——藏起来,不让人看见。但是最早的甲骨文中的藏字写成“臧”,是人把东西放进有盖子的容器里。藏和臧,最初是一个字。臧的意思是好的。善和臧在古代汉语中是相通的。藏起来的东西要藏好,不好的东西要丢掉。因此,“藏”这个动作从一开始就有判断的意思,藏不是随便藏,藏是要把我们认为好的东西收起来。

藏书、藏画、藏剑、藏酒——藏,都是给好东西的一种待遇。

我把笔收起来,因为我觉得它们很好。它们为我书写过文字,为我熬过夜,为我承担起我一个人无法承担的事情。

但是藏笔还有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别处没有的。

藏书的人希望有一天可以把书拿出来给别人欣赏。

藏画的人,盼着有一天把画挂在墙上让人观赏。藏酒的人,盼着有一天和老朋友开一瓶。

藏笔的人,不盼这个。

藏笔的人,藏的是不打算再用的东西。藏是终结。每收一支笔进盒子,等于在自己人生的某一段上画一个小小的句号。这个句号不给别人看,只给自己看。

我盒子里那二十七支小小的笔,加起来是我的半生。

再过几年,可能会有第三十支、第三十五支笔。也可能没有了——人到一定岁数,能用的笔越来越少,能写的字也越来越少。这是自然的事,不必硬撑。

我有时候会想:等我哪天彻底写不动了——这一天总会来的,盒子里最后那一支笔,应该是哪一支?

我没答案。

也许是Pelikan M800,让它替我把这一辈子的话都写完。也许是英雄100,让我回到开头那个二十二岁的自己。也许是某一支我现在还没买到的笔。也许什么都没有——也许我那一天什么都不会想,就这么放下手,结束。

不论是哪种结局,盒子都会在。盒子是替我把这些笔收住的容器。我走之后,盒子归谁,我不太关心——盒子不是给后人看的。它是我自己交给自己的一份东西,是一个写字的人对他用过的工具能给出的最高敬意。

笔藏。

藏的是笔,也藏的是人。藏的是字,也藏着字后面没有说出口的事情。藏的是好东西,也是舍不得扔掉的一些不好东西。

作者简介:贾莹,男。甘肃省作协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诗歌、小说、散文作品见诸《人民文学》《中国作家》《飞天》等国内各大文学期刊,著有诗集《暗夜疾行》《暗物质》《在世界的某处》,散文集《铁血北方》,小说集《田野拾音者》。现为甘肃日报社主任记者。

甘肃日报社 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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