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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大会”夺冠外卖小哥:想再做一两年回老家创业

时间:2018-04-07 09:19:32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马彦程点击:

  4月4日,《中国诗词大会》第三季总决赛落幕,来自杭州的外卖小哥雷海为获得总冠军。央视截图

  诗词大会夺冠“走红”外卖小哥想回乡创业

  第三季总决赛战胜北大硕士成“网红”;平常随身携带《唐诗三百首》,他说读诗词是一种精神寄托

  4月4日晚,《中国诗词大会》第三季总决赛现场,来自杭州的外卖小哥雷海为,战胜北大硕士彭敏,获得总冠军。爆冷门的比赛结果,让雷海为成为“网红”。

  昨日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雷海为说,7岁起读诗,喜欢文字的韵律感,至今仍随身携带一本《唐诗三百首》。从20岁离家起,雷海为已经在外漂泊17年,尽管物质生活并不如意,也一直未成家,但是在他看来,“诗与远方”是一种永恒追求,读古诗词,是一种精神上的寄托。

  午休时间读《汉语语音史》

  新京报:获得总冠军后,生活上有什么变化?

  雷海为:周围人都是通过看电视,知道我拿了总冠军,从4日晚上之后,生活就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身边的工友们,觉得很意外,很惊奇,会说我“很厉害”之类的;然后就是各种人回来拜访,加上一些媒体采访,也没有办法继续工作,所以5日之后我就没有再送外卖了,一直就在家里。

  新京报:之前是什么样的生活节奏?

  雷海为:以前是每天上午8点钟起床,然后要做饭,把早饭和午饭一起做了。上午出门送外卖,大概10点半开始忙,一直到下午2点半,之后就是回来吃个午饭,换一个电瓶。中间我会休息一个多小时,用来好好地看看书。然后从下午4点半开始,忙到晚上8点半以后。

  新京报:收入上怎么样?

  雷海为:夏天的话是旺季,一个月可以到8000多元,现在淡季的话,差不多就是4000多元。

  新京报:利用午休时间读书,会跟周围人格格不入吗?

  雷海为:现在和7个同事合租,他们一般回来就是打手游,或者看视频。平时大家各玩各的,很少管别人的事情。

  新京报:一般会读些什么书?

  雷海为:经常带在身边的,就是一本《唐诗三百首》。前两天发现一本好书,叫《汉语语音史》,因为我对于古汉语发音一直就很感兴趣,所以就买来带在身边,休息的时候读一些。

  新京报:关注古汉语发音,与喜欢读诗有关系?

  雷海为:是的,之前我读古诗的时候,发现很多地方并不押韵,感觉很奇怪。因为按理来说,所有的诗歌都是要合辙押韵的,后来就去查一些资料,才知道原来古汉语的读音和现在的汉语读音差距比较大。一些现在读起来不押韵的诗句,用古音读,就会显得流畅很多。一直以来,我都比较想探究下,这些古代的诗歌,在产生的那个年代,到底应该怎么读。

  举一个例子,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这一句诗,按照现代汉语,最后一个字的读音是“xie”,但是这样读是不押韵的,读不通。后来我去看这方面的书籍,才知道这个字在唐代读作“sia”,是一个现代汉语已经消失的音调,叫尖团音,如果用唐代语音去读,那这一句就是押韵的。

  “看到喜欢的诗就想背下来”

  新京报:为什么会对古诗词感兴趣?

  雷海为:跟小时候的家教有关系,也跟父亲有关系。父亲做过一段时间的小学教师,后来在基层司法所工作。小时候,家里要求很严,上学后就强制我背唐诗。

  第一次背诗是在七岁的时候,还记得背的第一首诗是《题临安邸》,“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当时就很喜欢这种有韵脚,又朗朗上口的句子。发展到后来,背诗词的兴趣,要比读课文的兴趣大很多。一直到现在,我的现代文读得都很少,只是偶尔会看一些小说。

  新京报:是刻意去背诵,还是反复阅读之后自然记忆?

  雷海为:学生时代,主要就是老师要求背诵。2004年,我开始自学诗词格律之后,对这一块的兴趣更加浓厚,开始大规模的背诵。

  其实就是刻意地去背,看到自己喜欢的诗,就很想背下来。相比较而言,我觉得自己的记忆力比较有优势,小时候大人就说我记忆力好,读书的时候背诵也比同班同学要更快。

  平常工作中的雷海为。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为什么会去参加诗词大会比赛?

  雷海为:第一次看到,是在电视上。因为非常喜欢诗词,所以很想去试试。后来找到报名渠道,就填写了报名材料。

  一开始没有抱什么希望,因为参加的选手非常多,很多在学历上、经历上都很强,所以没有想过能拿什么名次。

  新京报:比赛的流程是什么样?

  雷海为:前后差不多半个月时间,一共三关,第一关是电话测试,通过后参加现场海选,最后前一百名再进行决赛。其实闯到后面时,感觉名次已经不重要,因为据说有10万人参赛,能进前一百就很不错了。后来能夺冠,真是没有想到。

  新京报:怎么看待自己夺冠后成为“网红”?

  雷海为:这么多人关注我,其实关注的不是我个人,这种现象证明,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喜欢传统文化,我认为这是一种好现象。

  打算回老家创业

  新京报:这些年的经历是怎样的?

  雷海为:我的老家在湖南洞口县,20岁那一年,就是2001年,中专毕业从老家出来。在中专里,学习的是电工,所以首先去深圳一家工厂做了半年电工;2002年跑到上海,先是在磁悬浮列车工地上做挖电缆的小工,后来换了很多工作,包括在洗车场做洗车工,在餐厅做服务员,还做过推销员。后来到一家礼品销售公司工作,才算是稳定下来。

  新京报:后来怎么到了杭州,做起外卖小哥?

  雷海为:2008年的时候,上海的公司改行,我就走了,但是在上海一直没有找到更好的工作机会。上海的工作节奏很快,压力比较大,当时我已经27岁,想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稳定生活下来。

  这段经历跟古诗词也有关系。读诗时发现,古诗词里描写杭州的非常多,包括小时候背的第一首诗,就是讲杭州的,对杭州比较向往,于是就来了。第一份工作也是做礼品销售,但是因为工作模式不一样,不太习惯,后来去了一家广告公司。2011年,快递业兴起时,我开始送快递,到2015年外卖行业兴起,收入比较高,就开始全职送外卖。

  新京报:喜欢现在的工作状态吗?

  雷海为:我不是很喜欢送外卖这个工作。对我来说,这只是一种维持生计的手段。杭州这边的冬天非常冷,我的眼睛不太好,风一吹会流眼泪,夏天又很热。有可能的话,希望找一份跟自己兴趣爱好有关的工作。比如我喜欢诗词,就比较想从事文字类的工作。

  新京报:理想中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雷海为:理想中的生活状态,就是做一份自己喜欢,能够带来快乐的工作。这样的话,我会觉得这不是一份工作,而是一种享受。

  送外卖不是一个长久之计,因为受到年龄的限制,身体赶不上。打算再送一两年回老家去创业,可能是做养殖,具体的还没有想好。

  新京报:怎么理解“诗与远方”?

  雷海为:现在很流行说“诗与远方”,我认为这是人世间的一种追求,永恒追求,不管眼下的生活环境怎么样,人都要有梦想要有追求。

  对我来说,诗歌意味着一种精神上的寄托,我能够从中得到快乐。远方就是需要去追求的美好生活。

  新京报:将来有了孩子,会让他(她)背诵诗词吗?

  雷海为:那是肯定的,要从小培养,而且要耳濡目染,培养对于这一方面的兴趣。(来源:新京报 记者: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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