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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管理办法出台

时间:2018-06-21 14:32:38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黄明点击:

日前,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了《兰州市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存量房交易当事人自行协商成交的,应在交易中心指定的签约服务点办理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手续。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服务促成存量房买卖成交的,应通过存量房交易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办理房源核验和委托挂牌后,在兰州市存量房交易网签系统办理网上签约手续,并按照委托、房源核验、发布房源信息、网上签约四个步骤进行。

《办法》明确,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范围内存量房经纪和买卖,均应按规定通过兰州市存量房交易市场监管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签约备案。兰州新区、红古区、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存量房网上签约交易管理可参照该办法执行。

《办法》对中介机构和从事二手房的经纪人也提出了要求,已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需向交易中心申请开通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权限,从事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工作。经纪机构应如实提供本机构及网上签约经纪人信息,交易中心应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对网上签约操作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经纪机构在接受存量房出售经纪业务委托前,应核对不动产权属证明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审核委托出售房屋是否符合交易条件。对不符合交易条件的,经纪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办法》所称存量房,指已购买或自建并取得完全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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