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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微信号能赚钱?这是新型诈骗手段!

时间:2020-05-18 16:10:28来源:人民网编辑:赵雨婷点击:

甘肃省公安厅近日发布一周典型电诈案件预警,对近一周来全省刷单、网贷、冒充公检法等常见电诈案发出预警,并特别提醒市民注意近期出现的一种新型诈骗手段——“出租微信号,定期收租金”。

今年5月10日,甘肃省酒泉公安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个别中学生经同学、社会闲散人员介绍,将自己的微信号以每天40元至80元的价格出租给他人使用。对此,甘肃省反诈中心提示:在校学生应该增强个人新型安全保护意识,不要将自己微信、QQ号、身份信息、银行卡等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防止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出售买卖实名制手机卡、银行卡,一旦被用于犯罪环节,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警告、训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疑问,可致电96110咨询。

案例一: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例

5月10日,甘肃省陇南市居民肖先生在家接到一自称上海市嘉定区公安局张警官的陌生电话,对方称肖先生涉嫌一起非法洗钱案,需要其配合调查。肖先生按对方要求关闭了自己所有的通讯方式,并申请了一个新的QQ号和对方联系。在QQ聊天中,对方索要了肖先生所有的银行账号和账号内的存款信息,并索要了手机验证码,后肖先生收到了转账短信,其银行账户内的20余万元被转走。肖先生联系对方时,对方已将其拉黑,意识到被骗后,肖先生遂报警。

甘肃省反诈中心提示:公安机关不会在电话和网络上办案,更不会通过微信、QQ等聊天软件和工作对象交流案情。

案例二:刷单类诈骗案例

5月11日,甘肃省武威市居民何女士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发布兼职刷单的信息便主动添加对方微信,对方指导何女士下载了“千牛”APP,并发送一客服微信让何女士联系。何女士联系后填写了任务申请表便开始做刷单任务。何女士先做了几单小额任务,每笔都收到了5元至15元的佣金,后客服开始向她分配大额任务,其完成一单后,客服以要多次刷单才可完成任务为由,让何女士再次刷单。何女士多次付款共计10万余元后,客服仍以她未完成任务为由拒绝支付本金及佣金,何女士再次联系客服时,对方已将其删除,何女士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甘肃省反诈中心提示: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被蝇头小利迷惑双眼。

案例三:网络交易诈骗案例

5月13日,甘肃省张掖市居民聂女士在闲鱼APP上出售自己的闲置物品时,一买家和聂女士在淘宝中聊天告诉她无法下单,聂女士联系闲鱼客服,假冒客服告诉聂女士店铺未授权,交易已被冻结,需要交纳2000元保证金,等审核通过后再返还给她。聂女士扫码支付后,假冒客服又以其他理由诱骗聂女士扫码支付15000余元,当对方继续要求她支付保证金时,聂女士怀疑自己被骗,遂报警。

甘肃省反诈中心提示:网上交易时凡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的都是诈骗,若对方提到账户被冻结、需开通新业务等字眼时请立即终止交易。

案例四:注销贷款平台诈骗案例

5月11日,甘肃省白银市居民孟先生接到一陌生来电,对方称孟先生在大学期间申请的教育基金存在问题,让他联系客服QQ解决。因孟先生从未申请过教育基金,所以对客服心存戒备,添加QQ后,对方向孟先生发送了自己的京东金融注销组的工作证件,他便信以为真。对方称孟先生的教育基金需要注销清零,让他登录京东金融APP和苏宁易购APP上借款,完成清零后两个小时内将钱返还给孟先生。孟先生便在两个APP上借款80000余元转账到对方指定的账户,后孟先生发现已被对方拉黑,遂报警。

甘肃省反诈中心提示:贷款平台不存在注销清零一说,请时刻提高警惕。

案例五:网络贷款诈骗案例

5月11日,甘肃省金昌市民王先生在上班时接到一贷款公司来电,询问他是否需要贷款,王先生便添加客服QQ询问具体事宜。王先生告知客服需贷款8万元,并和对方签订了电子合同,对方以缴纳保证金为由,让王先生向指定账户转账5000元,随后王先生收到8.5万元到账的信息,但无法提现,对方告知王先生银行流水不够需要重新提供,于是他又分两次向指定账户转账3.5万元,但仍无法提现,王先生感觉被骗,遂报警。

甘肃省反诈中心提示:凡是主动联系提供贷款服务的都涉嫌诈骗,凡是在贷款发放前要求缴纳保证金、解冻费、做流水账的都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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