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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起,社保征收方式改变,临时工到底要不要缴社保呢?

时间:2018-12-10 09:50:58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赵雨豪点击:

临时工到底要不要交社保呢?实际上临时工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性概念。有人说工作三天两天那叫临时工,有的人说工作一两个月的也叫临时工,还有的人直接把三年两年的还叫临时工。

2019年1月1日,我们税务部门将开始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由于税务部门掌握了企业的工资发放情况,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很容易就可以查到用人单位给职工发放工资,究竟有没有给缴纳保险。

以前的时候,社保交费使用单位向社保部门申报即可。一般都是用人单位申报多少人,多少缴费基数都可以。

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后,会对企业瞒报的情况有一目了然的了解。所以,企业就无法瞒报了。

不过,由于不少民营企业反映按照真实基数交费后,可能会有运行不下去的情况。国家要求确保缴费政策的稳定,保证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在社会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在的征收政策不变,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缴费费率。

不过我觉得文件表述上还是非常振奋人心的。首先,是保证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也就是说原先的违法企业必须要按真实基数缴费,违法的行为就是违法的给予了定性。

第二,原先按照社保基数合规缴纳的企业将会受到照顾。因为总体不增加,基数增加的话,基本上就会降低缴费费率。缴费费率降低了,真正合规企业的负担也就降低了。

第三,最低缴费基数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一般也能够降低负担。毕竟缴费费率降低是普遍行为,缴费基数相等的情况下,负担肯定会减轻。

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浪路,这是我们立法的方向。

关于临时工的问题。国家只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协议,不能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可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一周不超过24小时,工资标准适用的是小时最低工资制,最长工资结算周期不得超过15天。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随时解除,不会给予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没有加班费,没有带薪年休假。

与之相对的是全日制用工。可以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必须缴纳五险一金,禁止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实现八小时工作制,一周四十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每月的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必须要按照法定的14种情形解除,否则要支付双倍补偿金的赔偿金。正常劳动关系有加班费,有带薪年休假。


可以说想使用非全日制用工规避社保缴费,还是非常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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